Risk Managemen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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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aR方法及其在信贷危机中扮演的角色 (VaR and its Role in the Credit Crisis)

Mark Kirkland – 庞巴迪运输公司财务副总裁

造成2009年信贷危机的原因将成为未来很长时间人们的热门话题,虽然可能不如我们现在预期的那般长时间。人们有遗忘(或者暂停想起)最坏的经历的独特能力。我曾经多次坐下来试图去思考,这次危机的可能原因到底是什么?对经营业绩进行会计处理的方法存在内在缺陷?大量巨额场外衍生品交易?监管机构监管不力?甚至是银行家薪酬过高?最终,我相信,上述种种都不是造成危机的主要原因。

现在很清楚,很少有银行的股东了解一些银行实际上所承担的风险状况。 

在我看来,存在两个互不相关的原因。第一个原因是金融行业的报酬机制(而不是报酬金额)。大多数银行家获得的报酬中有一部分为期权。如果公司赚取巨额利润(基于盯住市场的未来不确定现金流),雇员可获得大额现金奖金。如果公司出现亏损,最坏的情况是,员工可能不获发奖金。显然,这等于是全权委托好赌的人拿公司的经营去冒险。由于大多数奖金不是与公司的所有者(股东)讨论,而是由高级雇员所把持的薪酬委员会所厘定,因此会有支付过高薪酬的倾向,因为做决策的人本身也会从中受益。

我对这个原因不作详细讨论,只是为了强调,这种模式会鼓励冒险。第二个原因是本文所提出的观点。风险过去和现在都未能为人们所了解,也没能被有效地管理和适当地报告。现在很清楚,很少有银行的股东了解一些银行实际上所承担的风险状况。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之一是由于风险披露不清晰。更加重要的问题是,似乎一些银行并未完全理解风险,而将自身的许多风险评估工作外包给了评级机构,然后采用有缺陷的方法,如在险价值法(VaR),来管理风险并对管理层和股东进行报告。